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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十严禁”
2015-05-12 16:25   审核人:

一、严禁发表与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决定不一致的言论,编造传播政治谣言、丑化党和国家的言论。

二、严禁以任何形式泄露党和国家秘密。

三、严禁购买、传看反动书刊、音像制品、电子读物。

四、严禁口是心非、阳奉阴违,对党组织说假话,搞当面一套背后一套。

五、严禁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搞小圈子、小山头和人身依附。

六、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

七、严禁向组织讨价还价,不服从组织安排。

八、严禁买官卖官、跑官要官、拉票贿选。

九、严禁诬告陷害、诋毁抹黑他人,进行人身攻击。

十、严禁加入非法组织、宗教组织,参与各种封建迷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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