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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2015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2014-11-18 10:20   审核人:

 

 

 

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即将进入期末阶段,为保证期末正常的教学秩序,使各项教学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现将期末工作安排及要求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本学期期末教学时间安排(附件1:期末主要教学工作时间流程表)

1.全校上课至2014年12月26日(第18周星期五)结束,其中公选课上课至2014年12月12日(第16周星期五)结束,请任课教师在2014年12月26日(第18周星期五)之前将成绩录入教务系统并将考核试卷、学生成绩册报送教务处教务科骆远征处。

2. 2014年12月20日上午举行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下午六级考试。12月21日上午进行英语应用能力考试,请各学院、教学部协同教务处安排好考试考务工作,并作好考生的考试诚信教育。

3. 各类考查课程请于2014年12月26日(第18周周五)以前结束并将考查试卷、学生成绩册报送各学院、教学部,并在2015年1月2日(第19周周五)前按要求将考查成绩登录在学校教务网络管理系统上。

4. 2014年12月30日—2015年1月9日(第19周星期二至第20周星期五,其中2015年1月1-3日为元旦放假)全校期末考试。每场考试时间原则上为120分钟(如需调整请报教务处审批),具体时间安排见教务处“期末考试进程安排表”。凡采用其它形式,不参加学校统一进行的期末考试,需将考核方案经各学院(教学部)院长(主任)签字批准并报教务处审核。如采用机试需使用机房考试的课程,请提前与公共计算机教学部联系,由公共计算机教学部协调安排考试时间。

5. 2015年1月10日学生开始放寒假。

6. 教务系统评教已经开通,各学院组织学生在本学期放假前完成评教工作。

二、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

(一)考试科目

1.公共课考试时间原则上从2014年12月30日(第19周星期二) 开始考试。

2.专业课无论本、专科专业,均按照培养方案(教学计划)要求进行考试安排。

(二)试卷的组织工作

1.各学院、教学部应在2014年12月5日(第15周星期五)之前做好考试课程的出卷工作,除有特殊要求需定制模板的课程外,全部统一采用安顺学院试卷模板(以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试卷模板[附件2]为准,见教务处网页)〔试卷模板要求:试卷必须统一用16开纸设置(卷头名称分别为“安顺学院”),卷头字号宋体二号加黑,试卷一级栏目为宋体小四号加黑,内容文字为宋体五号,行距为固定值18磅,试卷页数原则上要调整为偶数页,上下页边距1.8厘米,左右页边距1.8厘米,试卷页码需标识清楚,试卷单页(1、3、5……)要设装订线,双页(2、4、6……)不设装订线,试卷编号为课程代码,制卷时填写,考生座号为考生考号(学号)后三位,由考生考试时填写

2.各学院、教学部应严格按照教学大纲要求,以教研室为主,按考试命题有关规定拟出A、B试卷,两套样卷内容重复量不得超过10%,其难易程度、题目类型和题量应基本一致。每套样卷应包含试题、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标准要细化到小分)。各学院、教学部要根据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有关要求,结合本专业的特点,对试卷的题型、知识覆盖面、难易度、信度、区分度等作具体的要求。总体来说:①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占60%左右,中等以上及难度较大的内容占40%左右;②试卷中小型题、中型题、大型题要各占一定的比例,避免“一页纸、几大题”的出题方式。

3.各学院(教学部)教学院长(主任)、教研室主任应严把试题质量关,避免出现试题数量较少或考核内容的广度、难度分布不合理的现象。命题样卷须打印成标准规格的试卷,经教研室主任、各学院(教学部)主管教学院长(主任)审核签字(用铅笔签在试卷背面)后,并连同电子版、本学院、教学部试卷汇总表(附件3)一起由教学秘书于12月5日(第15周周五)前报教务处马银成处,经教务处审核合格后,方可作为期末考试试卷印刷使用。

4.承担有外学院专业课程的教师,所命外学院试卷须先经本学院院长审查签字认可后再交到所上课的学院,由所上课的学院汇总并交教务处。在出题过程中,如有开卷科目和几班共用同一试卷的科目,各学院要在报“监考教师名单”的时候,进行书面说明,并在试卷汇总表及该份试卷背面注明。不要出现“共用试卷”不同步开考、“开、闭卷出现同桌”等不规范的现象。

5.为了进一步加大教学改革工作,学校提倡考试方法改革,若采用其它考试形式者,请将考试改革方案于11月28日(第14周周五)前报送教务处马银成处。

6.期末考试试卷的印制时间统一安排在第16-18周,届时将通知相关学院、教学部装订试卷。

7.各学院、教学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和《安顺学院课程考核办法(试行)》的有关要求,认真做好考试各环节及试题评分标准、参考答案等的保密工作。

(三) 考务安排

1.考务要求 

(1)考场由教务处组织各学院、教学部统一编制。

(2)各学院专业课“考试科目”和“可监考教师”名单,必须由各学院教学秘书在《教务网络管理系统》中填写并确认。考试科目在确认时须在考试栏目上打上“√”确认,一定要避免出现漏选等现象。请各学院、教学部于11月21日(第13周星期五)前将专业课“考试科目”和“可监考教师”名单确认完整(超过此时间系统无法再进行确认),并填写《安顺学院学期考试科目统计表》(附件4)纸介一式两份盖章交教务处邹祖婷处备案,电子版请注明学院、教学部名称并发送到教务处邮箱asxyjwc@163.com.

(3)监考教师的人数原则上标准为:50名学生以下的班级,每班2名;50人以上、80人以下的班级,每班3名;80人以上的班级,每班4名。监考教师人员名单请各学院、教学部待监考科目和时间段安排完整后再进行填写。由于我校教室资源紧张,安排中如有分成多个教室的情况,请各学院在按照以上人员的配备要求的基础上,每个教室至少配两名监考人员。公共课的监考,先由教务处统一将任课教师调配到各学院监考,然后再由各学院补齐本学院监考教师。专业课的监考教师由各学院安排。相关未尽事宜教务处另行通知安排。

(4)各学院于12月24日(第18周星期三)到教务处郭鹏处领取负责张贴考场号和考签并在2014年12月30日前(第19周星期二)完成考试准备工作(考场卫生、贴考签等),考试中间各学院负责考场的考签出现问题请自行打印张贴,考签模版可以在教务网页下载。

(5)今年制卷、订卷的工作安排。请各学院、教学部抽调教师参加订卷工作,具体时间安排,教务处另行通知。

(6)各学院、教学部要利用业务学习时间组织教师学习考务管理的有关文件规定,并利用班会时间对学生进行考风、考纪教育。

2. 监考要求:

(1)监考教师必须按照《安顺学院考试规定(试行)》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特别要求2012级、2013级、2014级学生持考试证、学生证或身份证参加考试,其他年级学生持学生证、身份证参加考试,要求监考教师必须挂牌监考。

(2)监考教师要根据监考的课程认真填写《考场记录》(分课程填写,一式两份),本场考试结束后,由各学院、教学部主考签字后一份及时交教务处郭鹏处存档,一份由开课学院装订试卷使用。如因《考场记录》没有认真填写,造成学生没有考试成绩、以及违纪作弊事件无法处理等,由监考教师和主考负责。

(3)监考教师对于考试中出现的作弊、违纪等事件,要按《安顺学院学生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试行)》和《安顺学院考试规定(试行)》的要求,作好各种材料的收集和记录(包括有关证据、证明材料、询问笔录、考生检查认识等)。经学生所在学院签署意见盖章后交教务处。

(四)成绩评定与试卷封装

1.评卷前要认真履行试卷交接手续,特别要注意检查和登记是否有学生缺考。一旦出现学生没有考试成绩、而又没有该生缺考的记录,则由试卷交、接双方负责。

2.各学院、教学部应认真组织好本部门任课教师的阅卷工作,试卷的评阅主要采取集中评阅和单独评阅两种形式。同一门课程有两名或两名以上任课教师的应尽可能采用集中流水评阅试卷的形式。

3.阅卷教师要严格按照评分标准,认真负责,公正合理,防止宽严过度,教师应以平时成绩和期末试卷成绩为依据计算学生最终成绩,不得随意加印象分。阅卷严谨、规范,提高评卷质量,要仔细核对卷面成绩,避免出现学生成绩错登、漏登现象。若出现漏评或评卷不公现象,一经查实,作教学责任事故处理。阅卷教师应按要求对所改试卷签名,并填写“安顺学院阅卷记录表”(附件5)并由教研室主任复核并签名。

4.教师应在考试结束后3日内完成评卷、登分任务,将考试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网络系统,并将经各学院(教学部)主管教学院长(主任)审核签字后的记分册交各学院、教学部教学秘书存档。为了学生各种评选公平,考核成绩的记载要按照“考查百分五级制、考试百分制”的要求分别填写(考查科目在备注栏填写优、良、中、及格、不及格等五级),要求各教学单位在2015年1月16日(第21周星期五)前完成教务网络系统登录成绩,并于下学期开学第一周内将纸质《学生成绩总表》(经院长(主任)审查签字盖章)报到教务处张忠颖处存档。

5.阅卷评分登记后,每一位教师要做好成绩分析工作,以一个教学班为单位填写“安顺学院考试成绩分析表(附件6,可在教务处网页下载),考核成绩统计应符合正态分布,对不合格率超过30%的课程,各学院、教学部应当提出处理意见,报教务处备案。

6.学生成绩提交到教务系统后,因特殊原因确需修改的,需提交《学生成绩修改登记表》(教务处网页下载),写明更改原因,经教师所在学院、教学部主管领导、学校分管副校长签字、盖章后,交教务处办理有关手续。

7.各学院、教学部教研室主任在阅卷结束后,应对本教研室负责的各门考试课程试卷认真核查,检查试题水平和阅卷质量,并将抽查结果报告各学院、教学部主管领导。各学院、教学部主管领导至少要抽查本学院、教学部考试课程20%的试卷,并于下学期第四周星期五前将抽查结果汇总以书面形式报教务处。教务处将组织人员对期末考试试卷进行复查。

8.学生考试课程考核资料要求用“安顺学院试卷装订专用封面”。学期考试结束后,由各学院、教学部负责将学生试卷以班级为单位,与空白试卷、考场记录单、成绩登记表、标准答案、评分标准、考试成绩分析表、阅卷记录表、试卷等,一并装订存档。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安顺学院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期末主要教学工作时间流程表

附件2: 安顺学院2014-2015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考试试卷模板

附件3: 安顺学院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试卷汇总表

附件4:安顺学院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专业考试科目统计表(公共课、专业课)

附件5:安顺学院考试阅卷记录表

     附件6:安顺学院考试成绩分析表

二O一四年十一月十七日

                                                                                                                                                                                                       

主题词:期末  工作   安排

报 :分管教学副院长                             

发 :各学院、教学部   

安顺学院教务处                       2014年11月17日   印发    OA系统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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